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粤人社发【2011】13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粤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备案的管理办法》,经审核,中山大学等13个单位符合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条件,予以备案,确认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现予公布。备案期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中山大学
2.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3.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5.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6.广东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
7.广东省职业药师注册中心
8.广东省广播影视艺术服务中心
9.广东省广播电视技术中心
10.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
11.东莞市虎门泰昌技术服务部
12.黄埔电厂职工技协技术服务部
13.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